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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2019年09月12日 14:48  点击:[]


为规范部门教职工人员行为,加强部门规范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学院党委要求,思政部于8月29日下午三点在综合楼312会议室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会上,丁付斗主任带领全体教师深入领会《规定》精神,从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行为、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及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行为6个方面深入学习,使全体教师真正做到学习修身、学以致用。

据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监察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适用范围、处分种类、处分程序以及给予处分的权限等多个方面做出了规定,为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了新的依据,对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处理的重要依据。

  最后,丁付斗主任要求教师加强自身修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教学水平,切实增强教师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教师的自豪感,努力做到潜心教书静心育人。作为一名教师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廉洁从教,认真将《规定》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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