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期间,马克思主义学院在20级宪法选课班中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活动。
活动由刘丽老师主持,本次活动的目的是为增强学生法治观念,突出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性,引导大家知宪法、懂宪法,坚持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维护宪法权威。
本次活动的目的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学生们更有参与感的理解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

全体同学在国徽国旗下,进行庄严的宣誓:“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认真学习宪法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坚守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