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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考核办法

2021年10月18日 10:50  点击:[]

为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提高教职工理论水平、思想觉悟、文明素质、科学素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习常态化,激发学习积极性,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根据学校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提高党教职工思想觉悟、文明素质和科学素养的有力抓手,积极推广应用,强化学习管理,增强学习实效。广大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积极主动学习,通过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习对象

学习的主要对象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组织管理

部门以学校推广应用的组织架构为依托,建立学习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为学习管理的责任领导,负责指导学习管理、检查学习情况、协调解决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党总支组织委员为部门的学习管理员,负责部门的日常学习管理,定期统计并向责任领导汇报学习情况,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四、管理办法

(一)注册管理

1.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职工必须全部下载注册“学习强国”APP 客户端,加入学习管理组,积极开展学习,服从学习管理。

2.党总支组织委员要督促全体教职工及时注册,确保学习对象全覆盖。

3.教职工调离工作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脱落学习组织的,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因党支部调整需要变更学员归属的,管理员应及时协调变更注册。

(二)奖惩措施

1.实行学习通报制度。管理员每周一在部门学习群内通报一次截止上周末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总积分排名情况。对积分排名靠前或进步较快的学员通报表扬。

2.实行谈话提醒制度。对于学习不活跃的教职工,党总支组织委员要及时与其谈心谈话,提醒其加强学习;对于长期沉默的教职工,党总支书记适时与其谈心谈话,提出学习要求。

3.与评先评优挂钩。部门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作为评优树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与党员发展挂钩。部门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作为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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