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 胡东晓
1.分管安全、教学、教务、教师发展等工作。
2.负责办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教学考核工作。
4.协助完成学院安排的文明城市创建、人才培养状况数据填报等其他临时性工作。
5.课程负责人的管理。
6.负责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工作。
7.负责课程标准的制定工作。
8.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副院长 隋燕玲
1.负责教学科研、教学比赛、实训、督导等工作。
2.负责听评课安排、督促加强教学日常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负责督促协调各类比赛项目的参赛选手选拔、赛前指导、参赛报名等工作。
4.负责学院技能文化节相关工作。
5.负责项目化教学设计达标相关工作。
6.负责学院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等项目的评选推荐工作。
7.负责精品课程、混合课程、校企合作课程等各类课程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等工作。
2021.10.13